扬子晚报公告遗失注销声明
    首页 | 报纸广告的优势 | 遗失公告具体参考 | 最新法律案例动态 | 法律事务 | 公司简介 | 最新动态 | 各大媒体 | 图库 | 
拆迁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合适?错过时效无法救济!
拆迁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合适?错过时效无法救济!

拆迁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合适?错过时效无法救济!


江苏南京征地拆迁律师汤圣泉  


有的被征收老百姓拿着材料来咨询,律师审阅材料后发现,有的征收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了多年,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有的已经到了强制执行的被动阶段甚至房子已经被强制拆除了;有的已经打了好几场官司都无果询问接下来的维权办法。


这些情况可见,咱们很多被征收老百姓,并不知道委托律师的最佳时机,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才合适呢?经过我们多年的的经验总结,给大家讲解。




律师介入最佳时间???


什么时候是律师介入最佳时间?简单总结,确定征收项目开始,宜早不宜迟。
什么时候是律师介入最佳时间?简单总结,确定征收项目开始,宜早不宜迟。


遇到农村集体土地或房屋征收时,就会有“拟征地公告”这一环节。自此,涉案项目内就会禁止新建、扩建房屋、附着物及办理入户等。只要当地发布了“拟征地公告”和“拟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就预示着当地要进行征收拆迁。如果补偿安置不合理、不公平,就可以及时联系咨询律师。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在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房屋的调查意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时,就可以联系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老百姓就应开始做聘请专业律师维权的准备阶段工作,即有意识地了解相关律所、律师的情况信息,进行“货比三家”选择专业的拆迁律师。


除此之外,以各种形式代替征地拆迁的情况大家也要注意,比如“以租代征”“以购代征”“以拆违代替征收”等情况。这些拆迁形式都是为了压低补偿的违法情形,如果咱们的土地被占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每年只给少量租金,即使没有征地文件大家也要警觉起来,及时咨询律师查询是否当地正在进行征收,以防权益受损。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请回答: 6 + 13 = 避免恶意信息
 
滚动公告
免费电话13451892180

发布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新华日报
广告
   24小时广告热线13451892180   

  广告热线13451892180 
   
13451892180王经理 
友情链接

单位地址:南京新街口 遗失|遗失公告13451892180 本网顾问18061248270
版权所有:扬子晚报公告遗失注销声明   联系电话:13451892180 传真: Email:13451892180@163.com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