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收补偿的当事人 (一)补偿主体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征收条例》第4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 迁人给予补偿,安置,"第3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 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定力安置补修协议。”第2条第 款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可见,旧 法规定的补偿主体为拆迁人,即“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而 不是代表国家实施征收的主体。正是基于这一法律关系的错位,在实 践中拆迁人单纯地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拆迁过程中采取诸多的野查、暴 力手段,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征收条例》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 征收人给予补偿,明确了补偿主体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府。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成为征收补偿主体,包括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政府各级工作部门,也包括乡级人民政 府。 《征收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是征收补偿的主体,并禁止建设单位参 与搬迁,要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是本次立法的一项 重要突破。这些制度设计规范了拆迁活动,强化对被征收人权益的保 护,有助于化解长期以来因建设单位作为搬迁主体所引发的各种社会 矛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表头一灭人音中什 (二)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赠心人情 《征收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 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 公平补偿。”这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获得补偿的法律依据。 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 涉,它是一种最充分、最完整的财产权或物权。房屋所有权人是享有房 屋所有权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占有权,是指产权人对 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使用权,是指产权人按照房屋的性能和作用 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收益权,是指产权人收取房屋所产生的利益 的权利。处分权,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屋进行处置的权利。 占有权和使用权,除所有权人自己行使外,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由
非所有权人行使,用益物权人就是非所有权人行使房屋占有,使用的、 种方式。处分权是房屋所有权的核心,是房屋所有权中最根本的权利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一般只能由房屋所有权人行使。房屋所有权人成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上述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因他人的不然 行为,致使所有权人无法行使上述权利时,所有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排除妨害。如果他人的行为对所有权人造成损 害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益,光水单人 所有权是房屋财产权的核心内容,是最充分、最完整的财产权,征 收公民的私有财产对财产所有人给予补偿,是财产征收补偿的应有之 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我国实行房 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 权利凭证。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中载明 的权利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所确定的权利人死亡或者离婚析产等情况下, 导致权属证书中所有权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符的,显然无法通过《房屋所 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直接确定房屋所有权人,此时应分别不同的情 况予以确认。式本主任 小单雪因来膜对酿用烟武: 1.房屋权属证书中所有权人死亡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可依被 继承人所立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的书面继承或者析产协议,或者依人 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确定所有权人。《侧瓣 2.房屋买卖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买卖双方无争议的,可依据房 管部门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买受人为所有权人;有争议的应当以人 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裁 决书、调解书确定所有权人。不当增加补偿费的房屋买卖,应当不予认 可。 3.房屋析产但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可以先由当事人各方 就析产问题订立的书面析产协议,或者以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确定所 有权人。不当增加补偿费的房屋析产,应当不予认可。休 4,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经过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翻建改建扩建及新建房屋,可以将经规划 部门批准的申请人确定为所有权人,或者责令有关当事人办理产权登 记后依法确认。暂停期限内,不当增加补偿费的房屋改建,扩建、翻建, 应当不予认可。图家 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包括单独所有的房屋产权人,同时还包括共有 情况下的房屋共有人。单独所有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为一个人,房屋共 有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为多人的情况。房屋单独所有时,房屋补偿归房 屋所有权人单独所有,房屋共有时共有人未对房屋进行分割的,房屋补 偿归共有人共有,共有人对房屋进行分割的(房屋必须可以分割),可以 按单独所有对各共有人分别进行补偿,补偿归各共有人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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