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暂停办理期限?暂停办理的事项有哪些? 暂停办理期限是一种配合房屋征收决定的临时管制措施,具有明 的期限,一般是一年的时间。该时期不仅限制被征收人的房产改造 和赠值,也对征收人的征收进程进行了时间上的约束,避免了该临时管 制对公民财产权的损害。一般暂停办理的事项包括: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3)办理人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 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 外; (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5)房屋、土地租赁; (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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