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南京博旺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聘任本人张爱华(身份证号:32091919670417721X)为该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没参加该公司的经营,未收取月薪及年薪等任何报酬只是挂名,并和该公司签订了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现本人要求辞去该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一职,该公司如不配合另行指派法定代表人交接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南京博旺鑫建工有限公司承担,特此声明。声明人:张爱华2023年7月3日 遗失:南京金桥市场东一楼1065铺位保证金,单据号码0118414金额5000元。声明作废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电2118班徐泽学号为210101130132,本人遗失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马健工作证,职号:201071,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鑫意顺贸易有限公司公章,声明作废。 南京斯贝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遗失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继续使用 遗失:南京市六合区汇通水泥制品厂公章,声明作废,另声明寻回后不再使用。 遗失身份证严苏蓉320106197708010440,有效期限2042.12.5,声明作废 遗失 南京市下关区蔡兴雷食品店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20107600319304声明作废 遗失 南京市溧水区魏晋办公用品店公章声明作废 南京润鲁建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财务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 南京市江宁区刘红梅面条销售店 公章 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双宁能源有限公司公章,印鉴章,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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